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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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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拥军大使网合作企业管理办法

 

第一章 总则

 

第一条 目的与宗旨

 

为规范中国拥军大使网(以下简称“本网站”)与合作企业的合作关系,保障双方合法权益,促进爱国拥军事业持续、健康发展,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网站章程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本办法旨在通过明确合作条件、规范合作流程、加强合作监督,推动合作企业积极履行拥军义务,共同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、关爱军属的良好氛围 。

 

第二条 适用范围

 

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与本网站签订合作协议,参与拥军活动的各类企业,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、服务业、商业零售、金融保险等不同行业领域的企业 。

 

第三条 基本原则

 

1. 合法合规:合作企业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行业规范以及本网站相关规定开展合作活动,确保合作行为合法、有序 。

2. 拥军优属:以服务军人、退役军人及军属为核心,切实提供有价值的优惠服务、就业创业支持或其他形式的帮助,践行拥军优属宗旨 。

3. 诚信互利:合作双方秉持诚实守信原则,在合作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,实现互利共赢,共同推进爱国拥军事业 。

4. 动态管理:本网站对合作企业进行动态管理,根据合作效果、企业表现等情况,适时调整合作策略与合作关系 。

 

第二章 合作企业准入

 

第四条 准入条件

 

1. 基本资质:

 

- 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注册成立满2年及以上,依法完成工商、税务登记,证照齐全且合法有效 。

- 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、完善的组织架构与专业团队,具备履行合作事宜的能力 。

 

2. 信誉要求:

 

- 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、失信行为或严重违约事件,在行业内口碑良好,商业信誉度高 。

- 无不良经营记录,在市场监管、税务、环保等部门信用评价良好 。

 

3. 拥军意愿与能力:

 

- 高度认同本网站的爱国拥军理念,自愿参与社会化拥军活动,积极支持国防事业 。

- 有明确的拥军服务计划,具备提供拥军优惠服务(如商品折扣、服务减免、就业岗位提供等)或参与拥军公益活动的实际能力 。

- 愿意配合本网站开展基于《作家报》拥军大使专刊内容的爱国主义及拥军宣传工作 。

 

4. 其他条件:根据合作项目的特殊需求,本网站可设定其他补充条件 。

 

第五条 申请流程

 

1. 意向沟通:企业通过本网站官网、客服电话、邮箱等渠道表达合作意向,了解合作细节 。

2. 资料提交: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、《中国拥军大使网合作企业申请表》等资料,明确承诺的拥军优惠服务内容 。

3. 初审:本网站在收到资料后的5 - 7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核,检查资料完整性与合规性,评估优惠方案合理性 。

4. 实地考察:初审通过后,10个工作日内安排工作人员实地考察企业经营场所、服务能力、运营状况等 。

5. 深度审核:结合实地考察结果,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资质进行深度审验,包括信用记录、行业合规性等 。

6. 签约:审核通过的企业与本网站签订合作协议,明确双方权利义务、合作期限、优惠标准、违约责任等 。

7. 授牌:签约完成后,本网站向企业授予统一制式的“拥军大使(业态名称)”挂牌,并提供宣传物料及《作家报》拥军大使专刊的陈列指导 。

 

第三章 合作内容与方式

 

第六条 优惠服务提供

 

1. 合作企业按照合作协议约定,为现役军人、退役军人及军属提供生活消费、就业创业等方面的专属优惠服务,优惠幅度、服务范围等应在协议中明确界定 。

2. 定期更新优惠服务项目与内容,提前向本网站报备,并通过本网站平台、企业自身宣传渠道等向服务对象公示 。

 

第七条 就业创业支持

 

1. 有条件的合作企业优先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岗位,根据退役军人技能、特长等进行合理岗位安排,并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 。

2. 积极参与本网站组织的退役军人就业招聘会、创业扶持活动等,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指导、资源对接等帮助 。

 

第八条 公益活动参与

 

1. 合作企业积极参与本网站组织的各类拥军慰问、国防教育、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,如捐赠物资、提供活动场地、出人出力等 。

2. 可自行策划开展拥军主题公益活动,活动方案需提前报本网站备案,本网站提供必要的宣传推广支持 。

 

第九条 宣传推广合作

 

1. 合作企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展示“拥军大使”挂牌、张贴宣传海报、摆放《作家报》拥军大使专刊及本网站提供的其他宣传资料,利用电子显示屏、店内广播等宣传拥军政策、活动信息及先进事迹 。

2. 本网站通过官方网站、社交媒体、线下活动等渠道,对合作企业的拥军行为、优惠服务、公益活动等进行宣传推广,提升企业社会形象与知名度 。

 

第四章 合作企业权利与义务

 

第十条 合作企业权利

 

1. 享有本网站提供的宣传推广资源,包括但不限于网站首页推荐、专题报道、活动宣传等 。

2. 优先参与本网站组织的各类拥军活动、行业交流活动、商业合作洽谈会等,拓展业务渠道与合作机会 。

3. 获得本网站在拥军政策咨询、服务对象需求对接、合作项目策划等方面的指导与支持 。

4. 对本网站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,参与本网站组织的合作企业座谈会、意见征集活动等 。

 

第十一条 合作企业义务

 

1.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行业规范以及本网站相关规定,合法开展拥军合作活动 。

2. 按照合作协议约定,切实履行拥军优惠服务、就业创业支持、公益活动参与等义务,不得擅自变更或减少服务内容 。

3. 定期向本网站报送优惠服务数据、拥军活动开展情况、退役军人就业安置与发展情况等信息,配合本网站完成统计、评估工作 。

4. 积极配合本网站开展监督检查,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。

5. 维护本网站及“拥军大使”品牌形象,不得利用合作关系从事任何有损品牌声誉的活动 。

 

第五章 监督与评估

 

第十二条 监督机制

 

1. 日常监督:本网站通过定期检查、不定期抽查、线上巡查等方式,对合作企业的优惠服务落实情况、宣传推广工作、拥军活动开展情况等进行日常监督 。

2. 投诉处理:设立投诉举报渠道(如电话、邮箱、在线平台等),接受军人、退役军人、军属及社会公众对合作企业的投诉举报,及时调查核实并反馈处理结果 。

3. 联合监督:联合相关政府部门、行业协会、媒体等,对合作企业进行多维度监督,确保合作行为规范、合法 。

 

第十三条 评估机制

 

1. 定期评估:每年度对合作企业进行综合评估,评估内容包括优惠服务落实情况(服务频次、优惠金额、服务对象满意度等)、宣传推广效果(宣传覆盖面、传播影响力等)、拥军活动参与度(活动次数、投入资源、社会反响等)、就业创业支持成效(退役军人就业数量、岗位稳定性、职业发展等) 。

2. 评估等级:评估结果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级 。

3. 结果运用:对评估结果优秀的合作企业,给予表彰奖励,如颁发荣誉证书、增加宣传推广资源、优先续约、推荐参与政府拥军项目等;对评估不合格的合作企业,责令限期整改,整改后仍未达标的,终止合作协议 。

 

第六章 合作变更与终止

 

第十四条 合作变更

 

1. 合作期间,若合作企业因自身经营状况、业务调整等原因需要变更合作内容(如优惠服务项目、合作期限、宣传方式等),需提前30个工作日向本网站提交书面申请,说明变更原因、变更内容及实施计划 。

2. 本网站对合作企业的变更申请进行审核,根据审核结果与合作企业协商确定是否同意变更,若同意变更,双方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。

 

第十五条 合作终止

 

1. 自然终止:合作协议期满且双方未续签的,合作自然终止 。

2. 约定终止:合作企业出现违反合作协议约定的行为,经本网站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,本网站有权按照协议约定终止合作 。

3. 强制终止:合作企业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、严重损害本网站或服务对象权益、严重影响“拥军大使”品牌形象等情形,本网站有权强制终止合作,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。

4. 终止后续事宜:合作终止后,合作企业应停止使用“拥军大使”相关标识、宣传资料等,本网站收回授牌;双方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处理善后事宜,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结算、服务交接、资料返还等 。

 

第七章 附则

 

第十六条 解释权

 

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中国拥军大使网所有 。

 

第十七条 修订

 

本管理办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调整、网站发展需求及合作实际情况,适时进行修订完善 。修订程序需经本网站组织专家论证、征求合作企业意见后,由本网站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。

 

第十八条 生效日期

 

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如有与本办法相冲突的其他规定,以本办法为准 。


发布时间:2023-04-22  阅读:319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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